2012年舟山市市級機關(含定海、普陀的省垂直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下同)專業資格審查的原則:一是專業技術性強的專業主要按照報考人員所受學歷教育的專業對口掌握;二是綜合管理性的專業適當放寬,相近相關專業可允許報考。
文秘類、法律類、計算機類、財會類等4個專業的資格審查辦法如下:
一、“文秘類”招考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哲學類:哲學、邏輯學、倫理學;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科學社會主義、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國革命史、中國共產黨黨史;
社會學類:社會學、社會工作;
政治學類: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外交學、思想政治教育、國際政治經濟學;
教育學類:教育學、人文教育、科學教育;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古典文獻、文秘;
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傳播學、廣告學、媒體創意;
歷史學類:歷史學、世界歷史等;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公共政策學、公共關系學等。
二、“法律類” 招考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除外)。
三、“計算機類”招考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信息工程、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數字媒體藝(技)術、計算機通信、智能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信息系統。
四、“財會類” 招考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與統計核算、財務信息管理、工業(企業)會計、會計電算化等;
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可報考。
市級機關招考專業不能納入上述4個專業的,按照招考計劃中規定的專業要求參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資格審查。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舟山市委組織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酌情研究掌握。各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專業資格審查辦法。